收到一张数电票,在进行红冲的时候提示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待退税”,无法红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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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张数电票,在进行红冲的时候提示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待退税”,无法红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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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时,不允许发起红冲。如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发票还未“用途确认”,发现勾选错误时,可以直接取消“出口退税勾选”;

(2)如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但尚未用于退税申报时,需要提交相关申报数据,具体步骤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进行明细数据采集,采集成功后显示“数据生成成功”,审核状态显示“待审核”,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红冲操作。

注意:试点纳税人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是有4种情况,是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的: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