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试点推广的纳税人 1、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会收到已被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告知,或可直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专管员。 2、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如能正确显示发票总额度且可开具发票则纳税人已被纳入试点推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