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允许重复缴纳社保?如果不允许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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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地方缴纳了社保,能否合并?不能合并的话可以申请退费吗?
1、是否允许重复缴纳社保?
2、已经重复缴纳社保的怎么处理?
3、重复参保后是否可以退费?

1 Answers

原则上不允许重复交社保!

重复参保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同种保险但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
一般对以上两种重复缴纳情况,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重复缴纳只算其中一个有效,而且退费也很麻烦,得不偿失。

已经重复参保的

  1. 已在一地区参保,需要在另一地区重新参保的,需先回原户籍地(或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手续。在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停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
  2. 从家乡外出到其他地方上大学并参加学校所在地医保的学生,需先将本地医保“暂停”

重复参保后是否可以退费

  1.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2.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